2013年4月3日 星期三

常態性學雜費調整方案焦點座談會議(102年3月4、6、13日)意見彙整


 
 

焦點座談會議預計辦理六場次,分別於北、中、南三區各辦理兩場次,其對象皆以學生及家長為主,各場次時間與地點分列如下:

區域    日 期   時 間   地   點        與 會 人 員

北區  34    上午10時  國家教育研究院      公立大學學生代表
    (星期一)        臺北院區607-608會議室   家長團體代表

           下午2時   國家教育研究院      私立大學學生代表
                 臺北院區607-608會議室   家長團體代表

中區  36日    上午10時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公立大學學生代表
    (星期三)        求真樓會議廳K401     家長團體代表

           下午2時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私立大學學生代表
                 求真樓會議廳K401     家長團體代表

南區  313日   上午10時  國立臺南大學       公立大學學生代表
    (星期三)        307會議室         家長團體代表

           下午2時  國立臺南大學       私立大學學生代表
                 307會議室         家長團體代表

 

「常態性大專學雜費調整方案」座談會【議程


壹、會議時間

  北區:10234日(星期一)
  中區:10236日(星期三)
  南區:102313日(星期三)

貳、會議地點

  北區:國家教育研究院臺北院區6607-608會議室
  中區: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求真樓會議廳K401
  南區:國立臺南大學307會議室

參、主持人:王院長如哲

肆、出(列)席人員:

  分區大專校院學生代表
  家長團體代表
  研究團隊

伍、討論事項:

案由:對我國學雜費問題與相關配套措施之意見與建議,提請 討論。

說明:

一、教育部為規劃更為合理的學雜費調整方案,朝向建立一個能兼顧辦學成本、教學品質與社會公平之常態性且制度化的學費調整機制邁進,委託國家教育研究院(以下簡稱本院)進行「常態性大專學雜費調整方案」基礎研究。

二、為廣泛蒐集政策利害關係人—學生與家長對學雜費議題之意見,作為教育部研擬「常態性大專學雜費調整方案(草案)」之參考,本院擬分北中南三區舉行六次座談會,邀請各區公、私立大專院校(含一般及技職)學生代表與家長團體代表與會。

三、六次座談會皆採開放式討論,不限定討論內容,附件之會議討論題綱僅供與會人員參考。
 
 
附件:會議討論題綱(僅供參考,歡迎提供相關意見)

 
目前我國公立學校每學期平均學費約30,000元,私立學校每學期平均學費約55,000元(私立學校學費約為公立學校學費的1.82倍),此種收費差距係因政府長期以來提供公立大學較多補助之歷史因素所致。然由教育部協助弱勢學生助學措施之人數比率可知,私校學生中,經濟弱勢學生人數所占比率較公校學生為高,其中又以私立技專校院為甚,此種私校生學費負擔高於公校生的情況,已造成國內高等教育出現反重分配現象。

爰在政府無法投注更多高等教育補助的情形下,擬鬆動目前的高等教育收費結構,適度調整(包括調漲和調降)學雜費,透過高等教育資源的重新分配,逐漸縮小公私立大專學雜費收費差距,讓有意接受高等教育的學生能不受公私立學雜費差異影響,依個人興趣和意願,適性選校。

1. 請問您是否贊成大專學雜費應該有個常態化、制度化的調漲與調降機制?

2. 請問您是否同意大專學雜費應隨著辦學成本的增減進行適度的調漲或調降?

3. 請問您是否同意大專學雜費調整應考慮當時國家經濟成長率的高低?

4. 請問您是否同意大專學雜費調整應考慮當時消費者物價指數的高低?

5. 近二十年來國內大學數量變多後,各大學所獲得的政府補助款相對變少,若大學學費一直維持現況,請問您是否會擔心國內大學辦學品質下滑?

6. 請問您認為您就讀學校所提供的教育品質與您的學雜費支出是否相符合?

7. 請問您是否同意合理提高公立學校學雜費,讓公立學校的收費標準能具體反映其教學成本與教育品質?

8. 請問在何種基本條件下,您比較能接受學雜費調整?

(1) 國家整體經濟情況尚佳(例如經濟成長率達到3%以上)
(2) 學校能在網頁上對在校生清楚說明學雜費調整需求與用途
(3) 學校能辦理校內公聽會對在校生清楚說明學雜費調整需求與用途
(4) 學校能提高大學校務與財務資訊的公開程度
(5) 學校能提供更多弱勢學生的獎助學金和工讀機會
(6) 其他

9. 若公立學校為反映其教學成本必須合理調整(包括調漲與調降)學雜費,請問您認為調整頻率以何者為佳?

(1) 一次調整
(2) 分年調整
(3) 其他

10. 請問您是否同意教育部逐年減少對公立學校的基本需求補助,將撙節的經費統籌運用於補助弱勢學生?

11. 請問您覺得您就讀的大學是否已提供足夠的財務資訊(包括學雜費標準、就學貸款、獎助學金與工讀機會等資訊),供學生進行就學所需要的財務規劃?

12. 依照教育部規定,目前各大學在學校網頁上必需公開校務與財務資訊,請問您認為未來大學資訊公開內容應增列哪些項目?

(1) 各院系所學雜費收費標準
(2) 學生大學四年需花費之成本支出預算
(3) 學生可申請之各項助學措施彙整表(含就學貸款、獎助學金與工讀機會)
(4) 各系所學生就業情形概要
(5) 其他

13. 若大學要調整學雜費(包括調漲和調降),請問您是否同意每次都只針對剛入學的大一新生進行調整?

14. 請問您在今天以前是否知道教育部為協助高中職以上學生就學所建立之「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helpdreams.moe.edu.tw/)?

15. 針對我國學雜費減免措施有何改進建議?

16. 針對我國就學補助措施有何改進建議?

17. 針對我國就學貸款辦法有何改進建議?例如:

(1) 可增加貸款項目(例如生活費項目,目前僅提供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學生申貸)
(2) 可增加貸款金額
(3) 可延長還款期限
(4) 可設定畢業後薪資所得在一定標準以上時才需開始還款
(5) 其他

 
 


一、學生與家長代表對學雜費調整方案的具體意見

1. 學生代表認為學費的合理範圍在四萬元以內,超過這個標準後多數學生及其家庭較難負擔得起。

2. 可訂定學校學雜費收入占學校總支出(或總收入)的比率,超過一定比率的學校,就不能再漲學費,或者應調降學費,或是將學費的一部分用來補助弱勢學生。

3. 贊成學費契約化,並只針對大一新生做調整,以保障學生入學後的學費標準不任意變動。

4. 學費問題是因為大家對於政治的不信任,加上大學數量太多,所以應該是等大學資訊足夠透明化,加上退場達成一定成效後,再來討論。

5. 如果要調整學費的話,不要每年討論,譬如三年做一次檢驗即可。

6. 家長代表具體建議:

(1) 設定一個期限,要求公私立大學財務公開透明,尤其與學生有關的各項支出更應該詳細,才能檢視支用的合理,此外,有關校舍支出、設備維護等費用不該由學生學雜費支應。

(2) 學雜費調整幅度不應該高於物價與國民所得成長幅度,並隨國民所得升降。

(3) 提高教育決策民主化,學校應增加教師、學生和家長參與教育經費分配決策的程度(目前以家長參與程度最低)。

(4) 改善不合理的就學貸款制度。

(5) 反對以教育部官方觀點來訂定學雜費,而應該是以尊重學生與家長意見的觀點來訂定。

7. 學生代表對常態性學費調整機制參考變項的建議:

(1) 大學學費調整不應考慮經濟成長率高低,因為經濟成長率並非全民共享,更應該參考慮的是畢業生平均起薪。

(2) 此外,也可參考青年失業率(與就學貸款償還能力有關),以及中年失業率(與家長對學費的負擔能力有關)。

二、改善高等教育反重分配現象應從調整稅制著手

1. 公立大學學生反對以調漲國立大學學雜費方式來補助弱勢學生,認為因歷史因素所導致的高等教育反重分配現象,不應由國立大學學生承受。

2. 高等教育反重分配現象,是入學途徑造成的問題,不應由學雜費政策來處理,反對這種齊頭式平等。

3. 反重分配問題應透過國家稅制去調整,建議政府課徵資本利得稅或教育商品稅,採累進稅率,讓有能力的企業負起更多社會責任,挹注更多經費在高等教育上,這樣才是實質平等。

4. 教育資源分配不均才是造成反重分配現象的根源,但節省對公立大學的補助,轉而補助私立大學,這樣的做法缺乏正當性,因為國立大學也有弱勢學生,所以應該由政府來擔負經費不足的責任,投入更多資源在高教上。

5. 企業應負起更多社會責任,獲利能力高或享受政府租稅優惠的大型企業,應對高等教育挹注更多經費。

三、強化大學校務與財務重要資訊的公開程度

1. 目前學校的財務資訊不夠公開透明,一定要先公開透明才能談學雜費調整。

2. 學校財務資訊公開內容包括學雜費用途,讓學生與家長得以檢視學校在調整學費後,是否能取之於學生,用之於學生。所以每個學校的財務支出必須透明化,才能讓家長檢視學校支出與學雜費是否直接相關。

3. 學校的資訊要更公開,公開內容包括專業與非專業資訊,專業資訊由專業機構來監督,非專業資訊則是讓一般社會大眾都可以瞭解學校辦學情況。

4. 應在學校網頁上公開大學評鑑結果,強化學校評鑑結果的透明度,讓學生和家長更清楚學校辦學績效,這樣能讓家長知道學費調漲是不是合理。

5. 學校應該要公開財務資訊,尤其是公立大學拿更多的政府經費,一定要讓社會大眾知道學校經費的去向,讓社會大眾能對學校運作進行檢視。

6. 與學校品質有關的資訊要更公開透明,因為通常學生與家長會願意繳交較多的學費給教育品質高的學校,例如台清交等校資源豐富,師資較優,應該可收較高的學費。

7. 學校可公布學雜費標準、系所畢業生就業概況和平均起薪等相關資料,做為學生選校參考。

8. 學雜費調漲後應該用在學生身上,包括獎助學生和學生社團的補助上,才能鼓勵學生多參與公共事務。

9. 學校每年要在學校公開網頁上,說明每年教學品質提高的情況,而且必須要在學校首頁上方便學生搜尋。

10. 目前學生與家長都不清楚學校對於學雜費收入的用途,所以不管要不要調漲學雜費,最重要調漲學費後對學生到底有什麼幫助,學校要交代清楚。

11. 學生與家長並不了解學校經費用途,如果學生與家長無法檢視學校經費運用的效率和效能,如何判斷學費支出和所獲得的教學品質是否相符合。

12. 家長表示在無法檢視學校教育品質的情況下,沒有辦法贊成學校提高學費。

13. 學生與學校的資訊是不對等的,教育部應確保無論學雜費是否調漲,都不能影響學生就學權益。

14. 政府將學費調整權力授權給學校是非常危險的,學校表面上雖然資訊透明公開,但實際上資訊不對稱的情況仍然存在。

15. 學校應做出調漲學費合理性之論述,尤其是學校未交代清楚經費用途。

四、檢討與改進現行助學措施內容

1. 家長代表認為,學雜費的配套措施應該先做好準備,再來談學雜費調整問題,例如就學貸款,目前仍有些弱勢學生被排除在外,他們資格不符的問題在哪,獎助學金和工讀機會是否充足等,都需要先做通盤檢視。

2. 目前就學貸款並未設立排富條款,鉅額利息補貼造成有限資源的浪費。

3. 目前對就學貸款申請資格,規定每戶每人平均收入要在114萬以下,此種申請資格是否可以放寬。

4. 與其改善就學貸款辦法,不如訂定一個學生都負擔得起的學費標準,很多學生打工的收入都不足以支應學費和生活費。

5. 目前政府對低收入戶的資格認定有檢討空間,仍有部分有需要但不符合申請資格的邊緣家庭學生無法申請到弱勢助學補助。

6. 對低收入族群的定義要再加以檢視,才能照顧到真正需要照顧的人。

7. 目前對低收入戶的申請限制非常多,造成有需要的人無法獲得必要的財務資助,對弱勢學生求學有影響。

8. 學校能提供的工讀機會有限,學校應積極爭取更多校外的校外工讀機會,或透過產學合作,由企業贊助更多的學習機會與工讀機會。

9. 工讀機會可以由學校和企業合作,由企業提供學生更多工讀機會,除能藉此培育產業所需人才,也可減少學校經費負擔。

10. 對外宿的同學而言,住宿費和贍雜費更為沉重,假如學校無法提供足額外宿名額,教育部應該在核定招生名額時就強制減招。

五、加快大學退場機制的運作速度

1. 大專校院數量過多,造成資源的浪費。

2. 由於大學學歷變成求職基本門檻,讓大學文憑貶值,從臺師大學用相符的研究也發現,目前大學畢業生學以致用的程度愈來愈低。

3. 公立大學經費運用效率不彰的問題一直未獲解決。

4. 大專校院太多,教育部補助的經費被稀釋掉,如果能讓辦學績效不佳的學校儘速退場,節省教育資源。

5. 政府教育資源分配也沒有花在刀口上,競爭性經費是錦上添花,犧牲的學生的教育品質。

6. 對於註冊率未達一定標準的學校,要求應該調降學費,以加速辦學績效不佳的學校退場。

六、增加經費與提高教育品質並無必然關係

1. 學校教育品質與政府經費或學費雖有關係,但卻沒有必然關係,辦學品質會因人、因校而議,亦即因學校經營者辦學理念不同而產生不同的辦學績效,不見得學校經費多品質就高,經費少品質就低,部分學校會濫用教育資源。

2. 學雜費調漲不可能完全平衡教學品質,因為在目前重視研究評鑑的趨勢下,學校可能將增加的經費用於研究。

3. 社會大眾想檢視學校經費執行成效時,學校常以大學自主為由拒絕,故希望政府在維護大學自主時,能建立一套讓社會大眾得以檢視大學教育品質的機制,讓學校負起應有的責任。

4. 調漲學費對提高教學品質不見得有直接影響,只是用來補足政府經費減少的財政缺口,不如減少5500億計畫的獎助款,用來補助更多學校。

5. 教學卓越計畫對於學校整體教育資源應該有所改善,但為何拿到獎助的學校還需要調整學費?所以教學卓越等競爭性經費,是不是真的對學生有幫助,有必要做檢討。

七、釐清高等教育和技職教育的發展方向與定位問題

1. 政府在高等教育政策上,到底是要傾向大政府還是小政府,要先釐清上位概念,才能討論學雜費。

2. 政府對於高等教育是不是要走向公共化,這種原則性的東西沒有積極處理。

3. 由於高等教育定位不清,在前提沒有做好的情況下,只談學費調整技術性的問題,造成家長、學生、企業和學校代表的意見都不一致,不會有共識。

4. 技職體系失去特色,以升學為主,造成產學出現嚴重落差。

5. 技專入學考試以學科考試為主,無法培育技職人才。

6. 政府應更重視技職體系,相較於一般大學,技職體系地位較低,政府應更重視技職校院的發展。

八、其他建議

1. 未來相關座談會的舉辦,可選擇假日讓學生可以有更多機會參加,否則學生會因為上課而無法出席。

2. 各個國家有其發展歷程與選擇,任何選擇與家長和企業脫離不了關係的,包括稅制的調整,都會影響到整個社會,學費議題不應是教育部、學生或學校三方面決定而已,故希望能有一個專屬於家長團體代表的場次。

3. 有關學雜費問題或其他與學生權益有關的重要議題,學生和家長在校務會議(或其他重要會議)的代表應該增加席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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