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1日 星期日

佛光大學「弱勢助學金」服務時數(100~103學年度)




 
97~99學年度

免服務



100學年度

       <原 公 告>    <修正後>   <實 際 執 行>
      私校收費 公校收費   【均一時數】  私校收費  公校收費

第一級    100    85      64       64    64

第二級     80     65      64       64    64

第三級     65     55      64       64    55

第四級     50     40      64       50    40

第五級     35     30      64       35    30

*一年級及應屆畢業班服務時數均折半



101學年

均一時數64小時


*一年級及應屆畢業班服務時數均折半


註:佛光大學101學年度領5000元助學金(公校收費)需服務64小時者,全校僅有1名學生,卻凸顯出該校服務時數規定不合理之處!




102學年度

均一時數50小時


*一年級及應屆畢業班32小時


2013-12-13102學年補助弱勢助學金及服務單位時數

說明:

1. 為顧及弱勢學生感受僅公告系級、學號,若有疑慮請親至學務處承辦人查詢。

2. 新生第一學期及畢業班最後一學期服務時數為32小時,大學部2年級3年及服務時數修正為50小時,請依據實際公告服務時數至指定單位服務,前學期學業平均成績為全班前1/3(四捨五入)者,得免服務學習5小時/學期(必須檢附成績證明黏貼於服務時數卡後)。

3. 服務完時數的同學請將服務卡繳回學務處205室,最遲請於103630日繳回本學年度服務卡。102學年度未服完應服務時數者103學年不予申請,中途離校者(寒假轉、休學、畢業者)離校程序暫不予核章。

4. 102學年補助弱勢助學金及應服務時數一覽表如附檔,對審核結果有疑慮者請於1021220日前親至學務處205室承辦人洽詢。



103學年度

均一時數50小時


*一年級及應屆畢業班32小時






94.08.23 行政會議通過
95.06.14 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97.07 08 96 學年度第 10 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教育部 98  03  03 日台高通字第 0980033473 號修正
教育部 98  03  03 日台高通字第 0980033473 號修正
教育部 100  08  01 日台高通字第 1000129572 號函修正
100.08.09 100 學年度第 1 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0.11.11 校長核定修正
教育部 101  09  18 日台高通字第 1010150509 號函修正
教育部 102  09  16 日臺高通字第 1020135194 號函修正
教育部 103 07 28 日臺高通字第 1030095740 號函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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