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6日 星期五

104學年度學雜費調整【國立臺灣科技大學】調漲2.5%


 
 




526()行政會議是校內最終拍板定案的會議場合】

-------------------簡易版-------------------

1.資訊與審議公開透明,另闢小組拍板,真瞎?
2.弱勢助學的制度建立及成效評估?通盤檢討?
3.教育部補助教學研究經費,不納入計算公式?
4.支用計畫模糊不清,如何使學生與家長信服?
5.確保原有支用經費不縮減,確實用在承諾上?

-------------------完整版-------------------

一、全台灣最公開透明
學雜費調整說明書開宗明義,學校應秉持「資訊公開」和「審議公開」程序進行與溝通說明。但我們看到,學校多麼急促召開兩場公聽會,換來卻是單向的政令宣導,9787-360人的學生聲音真得都聽到了嗎?這群學生也都認同學校應該調漲學雜費嗎? 資料數據在哪? 學生會在會議中提出應將公聽會之影音資料一併公開,卻學校被打槍,何來的資訊公開? 另外,審議公開真的很公開? 學雜費調整說明書拍板定案,卻是校長召集高層另開會議做決定,學雜費調整審議小組存在的意義在哪? 毫無與學生代表作溝通? 如此草率、嚴重的程序瑕疵,何來強而有力的說服力?

二、弱勢占比遠高平均
103 學年度統計臺科大學部低收入及中低收入學生比例更高達為 3.3%,遠比於一般國立大學的 1.1%,私立大學的1.85%,國立技職院校的 2.48%為高,更何況,弱勢學生約全校16%,就學貸款學生約全校12%。另外,千萬別拿國外學雜費跟台灣教育體系作比較,多少家庭是年薪百萬? 經濟水準的背景有在公平線上嗎? 即使高教資源選擇性教育,但社會普遍認為沒有大學畢業,找工作更難上加難,學生的未來去哪了,別讓學雜費高漲削減青年求學的意志。有關助學工讀金,學校提出少數同學浮報時數的事實,學生會認為應從輔導員與學生彼此的輔導與學習制度下手,輔導員督導不周的現象不改善,問題依舊相輔相成。現況階段,學校單單依靠刪減不願配合的人力與調整工讀時數,是個無事於補的應變措施,反倒和興資助學的理念背道而馳,需要資源的仍須給予援助,對立倔強的溝通,意義何在?

三、教育部補助當薪水
教育部補助教學研究經費約85千萬元(占總收入33%),學校頻頻說,這筆錢支付教授薪水都不夠了。學生會好奇追問,這筆錢難道不是因為學生們有各類學習需要,教育部才編列預算支應學校提供教學及研究嗎? 怎麼會100%放在教授及硬體上呢? 明顯,說法及比例有失公平。另外,學校聲稱,教學支出是教學收入的四倍,問題來了,計算公式的教學收入只考量「學雜費(占總收入19%)」作為唯一收入,這定義卻是約定成俗,而非教育部明文規定? 反倒教學支出,卻有明文規定!

四、輔導資源疊床架屋
學生會贊同資源的分配應多重視需要的學生身上,反觀學校提出一套疊床架屋的內容,各系所導師是否落實輔導機制(EX: 生活及課業關懷、人格及學習態度),學校編列每學期每班級約兩萬元,導師工作費占50%。新擬定,教務處、學務處及教學資源中心將籌組輔導團隊,協助課業、生涯及生活輔導,學生會好奇擬定計畫時,有無先檢視原有的資源,真正花在刀口上?操之過急的資源,好嗎?此外,導生應實質的互動與關心,而非讓校園衍生的憾事再次發生,學校高層要多加重視才對。

五、學生活動霧裡看花
學生會、系學會及相關學生組織活動經費縮減,但廖校長表示弱勢助學及學生活動的經費從未被打折。事實上,部分處室則漫天喊價大砍活動經費,使得多數依靠學校補助營運的學生組織來說,不得不妥協,反倒與學校高層高分貝支持學生籌辦活動的口號,不就自動破功。對於五大項承諾,學校應確保原有支用經費不縮減,著實用在承諾上?

【歡迎同學提出寶貴的意見】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第八屆學生會2015.05.25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