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9日 星期六

105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2016年6月22日)

 


 
 
 
生活助學金

為提供經濟弱勢學生每月生活所需費用,參酌全額獎學金之精神,學校得依學校扶弱措施及學生需求情形,擇下列方式之一或全部辦理:

1. 核發每生每月6,000元以上之生活助學金者,學校得安 排生活服務學習。

2. 核發每生每月3,000元以上未達6,000元之生活助學金者,學校不得安排生活服務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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