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31日 星期二

107學年度學雜費調整【國立中興大學】



106419日修正】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


教育部10743日發布之基本調幅計算錯誤

申請調整學雜費16公告之送審表件也全部錯誤


教育部長信箱回覆

2018/6/14 (週四) 下午 02:13

信件編號:201805310007
機關地址:臺北市中山南路5
承辦單位:高等教育司
發文日期:107-06-14發文文號:臺教高字第10700903070
回覆內容:

您好,您107531日所陳有關107學年度學雜費基本調幅計算方式一案,說明如下:

一、有關基本調幅「公告」一案,本部業於10743日臺教高()字第1070048382周知各校,並請學校於107531日前送件。

二、本部依行政院主計總處每年公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年增率、受僱員工薪資年增率等,核算每年大專校院學雜費收費基本調幅。其中「受僱員工薪資年增率」是項指標,實務上歷年係引用「每人每月實質總薪資」之數據核算,本部前誤引用「每人每月總薪資」之數據核算,爰將修正107學年度學雜費收費基本調幅為1.85%

三、本部將依上開修正調幅審議各校申請案,並對外說明,謝謝您的來信與指正。敬祝
平安喜樂

教育部敬上




國立中興大學 National Chung Hsing University



送教育部審查表件(107.5




















2018-05-11

107學年度學雜費調整案,將於107515(星期二)18:30516(星期三)12:00假圖書館七樓國際會議廳舉辦公聽會,歡迎同學參加!

相關資料將陸續更新於學校資訊公開網站,其研議過程與學生提問,亦隨時更新於網頁https://www.nchu.edu.tw/~regist/meeting-Q&A.pdf

參加公聽會同學如因上課須請公假者,請先至生輔組下載請假單,經授課教師同意簽名後,送課務組辦理 (教務處將統一將有公假需求之已簽到學生名單送課務組,同學無需另申請公假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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